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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福德就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答记者问           ★★★
田福德就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答记者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8 10:30:04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顺利推进,2007年1月1日普查登记正式开始。近日,记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采访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田福德。

记者(以下简称问):十年前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今年开展的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田福德(以下简称答):农业普查十年一个周期,十年中农业、农村和农民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农业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搞好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了解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村经济情况,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社会服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依据;有利于准确掌握农民生活状况,正确制定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民收入的政策,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服务。
  
  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农业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有哪些?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有什么不同?
  
  答: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本次农业普查是一次以农业为重点,以农村为基础,以农户为依托的“三农”普查。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与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相比,此次普查内容减少了乡镇企业情况,增加了农村外来人口、外出人口、农村社会保障、农民住房和生活设施、土地承包和流转、农林牧渔服务业、农村社会服务、乡村两级财务指标的情况。
  
  问:本次农业普查工作非常复杂,任务艰巨。面对如此巨大的“全民动员工程”,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按要求,此次农业普查全市应建立乡级普查机构95个,应建村级普查机构3375个,涉及92.36万农户,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的工作量非常大。为此,市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实行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农普工作圆满完成,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签订了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也都层层签订了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
  
  第二,加大督查力度。今年6月至12月,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进行了两次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机构、经费、人员的落实。
  
  第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市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参与各项准备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广电局积极配合宣传活动;其他成员单位也都结合本部门职责,大力支持普查工作。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全社会了解农业普查、支持农业普查,使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朋友理解和配合农业普查,使广大被调查对象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问:普查经费是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对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的来源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各地农普经费落实情况如何?
  
  答:普查经费的落实一直是农普准备工作中的重点,也是难点。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对农普经费的落实情况非常重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一方面我们已落实好市级经费,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各地经费落实的督促、检查,目前,各县市区和各乡镇都已落实好了普查经费,能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问:这次农业普查,要面对广大农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生产单位,普查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一)普查人员有权就与农业普查有关的问题询问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求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修改不真实资料。(二)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农业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普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农业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和普查员证。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农业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三)普查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当场询问、填报。普查表填写完成后,应当要求普查对象签字或盖章确认。普查人员应当对其负责登记、审核、录入的普查资料与普查对象签字或盖章的普查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问:普查数据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着“三农”决策依据是否权威、科学、客观,如何保障农业普查数据质量?
  
  答:普查数据准确性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为确保此次普查数据的质量,我们要严格按照《农业普查条例》的各项规定,依法进行普查;各级农普办要加强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普查资料签字、盖章制度和普查工作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农业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在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以及全市乡村干部和农民朋友的热心参与和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圆满完成此次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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