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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遇难.该矿年产规模15万吨,由于电缆短路引起电缆、皮带、木支护、煤层燃烧.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总局、煤监局派付建华等同志赶赴现场.初步了解,该矿严重超层越界、弄虚作假,平常有一个正规采煤作业面应付检查,实际在井田范围外非法采掘;巷道、采空区交错,通风系统紊乱,有300多辆农用三轮拖拉机甚至有铲车在井下乱挖乱采;劳动组织混乱,全矿有16个包工队685人,初查每月产量3万吨以上,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安全管理混乱,工人不戴自救器,矿灯自备、自充电,使用非矿用电缆、非阻燃皮带.侥幸的是该矿一个多月前曾放出老空水,矿井部分被淹,部分包工队没有下井.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和严重隐患,竟然与2006年“5.18”左云县新井煤矿事故(死亡56人)如出一辙.事故反映出大同市、左云县没有认真吸取去年“5.18”事故教训,更没有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这种不负责、不认真的态度和作风绝不能允许,必须立即纠正,省市政府都表示要依法严惩.各地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打击不法矿主和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各种事故隐患.
关于后几个月的煤矿安全工作,铁锤同志刚才已经提出了要求,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要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要深化瓦斯治理的有效措施,严格矿井通风管理,年内完成全部矿井的瓦斯鉴定工作,高瓦斯、高突矿井要逐步做到“抽、掘、采”平衡,应当从“先抽后采”变为“不抽不采”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