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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向纵深发展,务求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要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搞好整改.24个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将以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于9月27日前下发整改通知书.各地和中央企业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安委办做出反馈.省区范围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省级安委会也要通过下达指令,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督促市县基层和企业整改.对个别无视指示指令、行动迟缓的基层和单位,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敢于抓典型,运用通报、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必要办法,督促其改进工作.因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必须重新“补课”,各省级安委会要确定“补课”的名单,明确“补课”的内容;对尚未开展排查治理的规模以下小企业要再次部署,不留死角;对已经查出、尚未治理的重大隐患,要逐条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提高整改率.四季度国务院安委办以及各省级安委会,要进行重点复查.
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4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单位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施动态监控.督促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总局年内要制定发布《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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