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天主要讲三个问题:一个是对待基站问题的双重标准和双重态度;另外是目前基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还有就是构建和谐基站的对策.
对于双重标准和态度,学生也跟我说过,基站建设领导说把它比喻成一个厕所,谁都需要,谁都不愿意建到自己家.
关于目前基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基站建设中的难题有几个方面,一个是因为基站从3G来说问题出现的越来越多,一个是在选址上有困难,建立基站之后还有被迫停工、被迫迁移的现象.这是我当时在网上下载下来的图片,这个基站已经经过了环保测评合格的基站,依然也没有建成.对于基站建设的难题从投诉上多种多样,从普遍性上来看,全国各地都有.从我们对三个城市的分析来看,北京、广东的投诉率比较高,人口密集、用户多,在陕西、浙江用户少,相对投诉就少一些.
马斯洛有一个需求层次的理论,把人类的基本需求划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满足的需求.从基站投诉情况上分析,首先看第一层次生理需求,反映在噪声大、屋子有发霉的情况.另外他觉得这是对我的不尊重,所以产生了抱怨.知识分子有文化,但不完全的了解基站,他觉得基站有辐射,这实际上跟运营商在宣传上有很大的.
从基站的流言形式上有几种类型,一般产生为误解的形式,就是对基站不完全的了解.流言的传播类似有这样几种.对于流言的控制手段我们应该采取两方面,一个是从硬控制,法律上和技术上;另外是软控制.首先从公众这一块,我们要接近于公众,要降低他对事件理解的模糊度,再有一个就是政府、媒体这一个操作层面上.
下一个问题,关于基站建设法律的问题.移动通信作为公众基础设施的.小区居民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抱怨,原先大家可能对辐射不是特别清楚,现在大家的环保意识也在逐步加强,他对你辐射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他的关注.而且北京市环境管理资料也显示了移动基站、广大传输台、电压传输塔已经成为了北京电磁辐射污染的主要源头.于是居民就对辐射产生了恐慌的心理.为什么现在移动基站进入小区不能进入,而且强行受阻,或者进入之后给你强行拆掉.首先看一下电信法律,现在的电信法没有出台.2002年制订了电信条例,看一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居民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像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再看第五十二条规定,是以授权性或禁止性的法条赋予运营商建基站的权利.再看一下小区居民为什么不让你进,他的依据是什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物业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制订修改.小区居民正是依据此规定以环保为由阻止移动基站进驻小区.再看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都属于公共的设施,我们又看到了他把它划到了公共设施里.
现在的问题就出在了法律效益上,谁也说服不了谁.刚才看的是电信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都来自于国务院的行政管理条例,效率是等同的,就等于两个效率相同的法律发生了冲突,谁也管不了谁.再看一下《物权法》,这是今年11月1日要实施的一部法律,从效率上来说它已经高于行政法规了,那看看它能不能对基站有影响,《物权法》因为保护的是私权,先看一下第88 [1] [2] [3] 下一页 |